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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新區 10 萬噸/年粉煤干餾提質碳工業試驗與工業示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稿已編制完成,現在報批前進行公示。
1、建設項目概要
項目名稱:蘭州新區 10 萬噸/年粉煤干餾提質碳工業試驗與工業示范項目;
建設單位:蘭州新區蘭新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甘肅省蘭州市蘭州新區化工園區內;
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為蘭州新區蘭新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低熱值煤熱解分級分質利用技術研發及工程示范,采用中科院青島生物能源與過程研究所開發的外熱直立式粉煤熱解爐技術(ZKL爐),建設熱解爐原煤處理量為10萬噸/年示范裝置,包括煤熱解裝置、煤氣冷卻及油回收裝置、煙氣脫硫脫硝、焚燒爐和罐區及裝卸,以及其對應新增的公用工程、輔助生產設施。
2、項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響
環境空氣影響分析
本項目卸車、轉運產生的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本項目采用蒸汽降塵+封閉式廠房抑塵。末煤熱解、煤氣凈化廢氣產生的污染物包含有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硫化氫、苯并芘、酚類、氰化氫、苯等。本項目設置廢氣集氣罩收集,廢氣TO進行燃燒,燃燒廢氣經SCR+石灰石石膏法脫硫。此外本項目污水處理站、罐區、危廢貯存庫等產生的廢氣并入“TO+SCR+石灰石石膏法脫硫”裝置進行處置。經計算,本項目廢氣排放濃度滿足《甘肅省2023-2025年重點行業領域主要大氣污染物減排計劃》(甘環大氣發[2023]6號文)焦化行業工作目標及要求、滿足《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1-2024)中表6“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水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廢水產生主要是車間產生的酚氨水、脫硫水以及公輔工程產生排水和生活污水。酚氨廢水經本項目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回用于生產裝置,脫硫廢水回用。生活污水進入企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回用于生產,正常運行下,不會對周圍水環境造成影響。
在事故狀態下,事故廢水經事故池收集后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不外排。
聲環境影響分析
建設單位在采取隔聲、減振等噪聲防治措施后,項目各廠界噪聲晝夜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區標準。
固廢影響分析
(1)危險廢物
本項目危險廢物主要為焦油渣、廢濾布、廢活性炭等,本項目在廠區設1座危廢暫存庫,占地面積60m2,最大貯存能力為70t。運營期危險廢物暫存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相關要求進行,經規范暫存后的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2)一般固廢
本項目的一般固廢主要為脫硫渣、廢濾膜、廢分子篩。其中脫硫渣為一般固廢,具有良好的經濟價值,全部外售建材企業。廢濾膜、廢分子篩產生量較少,均由廠家回收。
(3)生活垃圾
本項目生活垃圾由園區環衛部門收運處置,生活垃圾依托蘭州新區已建設的蘭州新區生活垃圾處理場工程。
4、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劃要求。項目廠址選擇可行,水、氣、聲達標排放,固廢得到合理處置,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及環境風險能夠接受。在落實本環評提出的環保措施、建議前提下,從環境影響角度分析,該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5、公眾參與方式、途徑、范圍、起止時間
(1)方式和途徑:任何單位和個人若有寶貴意見或建議,直接向當地環保局、建設單位、評價機構反映或采用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寫附件1中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發送給建設單位、環評單位。
(2)范圍:主要征求但不限于與項目相關的公眾(周圍居民、當地政府部門、專家學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
6、建設單位情況
建設單位名稱:蘭州新區蘭新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聯系人:馬工
建設單位聯系方式:TEL 15999081800 ,E-mail 1035235733@qq.com
7、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編制單位名稱:甘肅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編制單位聯系人:白工;
編制單位聯系方式:TEL:13099180207,E-mail:550351429@qq.com
查閱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的途徑
1、登錄本公示網站查閱公眾意見參與表查閱電子版報告,鏈接:見附件1、附件2。
2、聯系建設單位、環評單位查閱紙質版環評報告報批稿。
蘭州新區10萬噸年粉煤干餾提質碳工業試驗與工業示范項目公示本.pdf
蘭州新區蘭新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6日